问题 | 房屋买卖无效合同的七种情形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房屋买卖无效合同的七种情形 以下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的: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即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例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即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即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6、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合同的任意解除权的五种情形 单方享有合同任意解除权的人: 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做人; 2、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前); 3、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 4、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双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人: 1、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 2、委托合同当中,除当事人约定不得行使任意解除权外,合同双方均可行使解除权。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民法典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 民法典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成就时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房屋买卖无效合同的七种情形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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