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股东会决议能否变更法定代表人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变更 |
解答 |
一、未经股东会决议能否变更法定代表人 未经股东会决议不能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管何种公司形式,更换法定代表人都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表决通过后才能变更代表人。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二、法人股东变更是否必须通知债权人 法人股东变更不需要通知债权人。 公司进行合并、分立、减资、清算需要通知债权人,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进行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股东名称变更是否需要上股东会 股东名称变更,一般就意味着股权变更。公司股权变更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所以一般是需要通过股东会表决的。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未经股东会决议能否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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