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后怎么申请上诉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强制执行后怎么申请上诉 强制执行的主体如果是人民法院,说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不可以继续上诉; 如果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当事人已经向法院起诉,在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提交上诉状,但必须在有效的期限内上诉。 二、上诉的条件 1、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必须合格。 第一审程序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都有权提起上诉。一审裁判后,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上诉各方均为上诉人:当事人一方提起上诉的,该当事人为上诉人,未提起上诉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只有一人或一部分人上诉的,提起上诉的人为上诉人,未提起上诉的本方当事人仍处于原审诉讼地位,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 2、上诉必须是对一审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而提起,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有能提起上诉。 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 当事人不服一审民事、行政判决上诉期限为15日; 不服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 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即丧失上诉权。 4、上诉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而不能越级提起上诉。 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并缴纳上诉费。 上诉不同于起诉,除刑事案件的上诉外,其它上诉必须用书面形式,而不能用口头形式。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多久受理执行 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人民法院应该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之内执行,如果超过六个月没有执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之后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是法院执行强制执行一般是不能再进行上诉的,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在7天以内受理案件,以上是关于强制执行后怎么申请上诉的相关回答,如果对该问题还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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