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签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签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1、明确标的。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权纠纷等。 2、明确价款。如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贷款;定金;尾款。 3、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4、明确违约责任说明。如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 5、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写明是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 6、明确合同生效条款。 7、明确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合同签订地怎么确定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国外合同怎么签 与国外公司签合同需要将合同内的条款明确化。 如果是多语言拟定的合同,需要设置“如中外文版本有冲突,应以中文版为准”这种条款。另外需要明确争议解决方式。一般建议选择适用中国法律,由中国企业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明确合同内容后,双方签字盖章需要确认该签字或者盖章的效力和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签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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