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又称为“多式联合运输合同”、“混合运输合同”,是指以两种以上(含两种)的不同运输方式将旅客(及其行李)或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的运输合同。按《合同法》第三百十七条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实施,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问题 | 多式联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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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多式联运是指在一个物流运输中,不同的运输方式进行组合,以最优化的方式运送货物。法律上,多式联运是一种运输合同形式,其特点是涉及多种运输方式的责任划分、运输协调和信息传递等问题。多式联运法律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运输合同的签订:多式联运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运输人应当在合同中说明运输路线、运输方式、时间和费用等内容。 2. 运输责任的承担:多式联运中,不同的运输方式承担不同的运输责任。对于货物损失、毁损或延误等问题,应当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确定责任承担方,并在合同中明确。 3. 运输信息的传递:多式联运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运输方式,需要及时、准确地传递货物信息。运输人应当在运输合同中明确信息传递的方式和责任。 4. 运输保险的购买:为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运输人应当根据货物的价值和风险情况,购买适当的运输保险,并在运输合同中说明。 5. 运输争议的解决:多式联运中,可能出现运输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多式联运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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