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群体行政复议如何申请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一、群体行政复议如何申请 对于针对同一事由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数超过五人的,应当由一至五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由共同推选的代表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前款规定以外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第七条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第八条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二、个人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个人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自侵权的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然后复议机关会在受到申请后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会受理。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不认可如何办 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继续就该事由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十五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对于群体行政复议如何申请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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