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死后无人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独生子女死后无人继承吗? 1、独生子女死后遗产不一定就无人继承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独生子女继承遗产主要存在几方面困难: (1)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未成年独生子女由于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行使权利和提起诉讼,在确定监护人之前,继承其父母的遗产就更存在着现实的障碍。 (2)因继承人要求继承的遗产绝大多数是父母生前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开户的存款。父母去世前又没有就财产进行说明的,继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折或者不知道存折、信用卡的密码。而遗产在继承开始后实际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状态,银行因无法确定继承人是否为唯一权利人而不愿为其办理支取存款及办理挂失支取手续,从而导致继承人无法实现继承权。 (3)即便有证据可以证明独生子女为唯一合法继承人,银行鉴于自身规章制度的原因,经常存在不积极配合权利人行使继承权的情形。 二、独生子女继承房产该怎么办? 1、独生子女若是想要继承房产,在向相关部门提出房产继承请求之前,需要先收集相关证明自己有继承资格的证据。 独生子女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者发到继承来继承父母的房产。父母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子女是有权继承的。根据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也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 2、独生子女继承房产的流程如下: (1)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带以下这些材料: ①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②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③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④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继承公证书; ③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三、二婚继承子有继承权吗? 1、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2、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 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 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 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 独生子女、死者的配偶、死者的父母,都享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在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形下,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没有继承资格。对独生子女死后无人继承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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