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什么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什么内容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如下: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时,提供的证据有什么 起诉离婚时,提供的证据包括: 1.证明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3.证明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4.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分居后离婚需要的证据包括什么 分居后离婚需要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当事人还需要准备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状,并附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什么内容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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