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多少年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许可 |
解答 |
一、一般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多少年?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 二、从事化妆品生产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三)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四)有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五)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上标注清楚证件有效期,根据规定,化妆品企业要延续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该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届满前30天提出申请,若超过法定期限,就不再受理续期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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