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是否能够解除戒毒人员合同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一、单位是否能够解除戒毒人员合同 单位不能够与戒毒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戒毒人员吸毒属于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戒毒人员戒毒给用人单位造成巨大损失的,则单位能够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如果戒毒人员与单位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戒毒人员辞职的,单位也能够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法律上定金合同是否是单务合同 法律上定金合同不是单务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若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应当按照定金罚则处理。单务合同一般只有一方需要承担义务,故可判断,定金合同不是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其他如无偿借贷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单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单方法律行为则是单方的意思表示。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标准: (1)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2)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3)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意义: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可不能够口头承诺同意解除合同 口头承诺是能够解除合同的。能够通过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能够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由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口头承诺一般都会具有法律效力。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要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通知,但是存在一个例外: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5、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不过相对于口头承诺,更建议大家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承诺书的作出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反映的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合法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4、承诺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也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单位是否能够解除戒毒人员合同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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