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一、集体土地的含义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集体土地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三、集体土地的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下列集体土地可以抵押:(一) 经发包方同意的农民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二)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该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四、征用集体土地的原则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4、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五、建设项目可以使用集体土地的情况下列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兴办乡镇企业。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乡镇企业;(2)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包括乡村级行政办公、文化科学、生产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公益事业建设。此类项目可以使用本集体,也可以使用其他集体所有的土地;(3)农村村民建住宅。包括回乡定居且户口已迁入或者有一方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建住宅。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建设都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申请使用现有国有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这种情况,建设用地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用有偿使用方式,或者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2)申请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种情况,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手续后,以有偿使用方式或者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3)申请使用国有农用地。这种情况,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以有偿使用或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六、集体土地的特性集体土地除了具有土地的基本属性以外,还有下面的特性: 1、综合性集体土地也是由气候、水文、土壤、地形、地质、生物及人类活动的结果所构成的综合体。土地的各组成部分紧密结合,相互影响,协同进化,互为因果,人类不可能改变一种组成要素而使得其他要素保持不变。例如,砍伐森林,不仅会直接改变林木和植物的生长状态,也会引起土壤、水分、动植物及气候变化。2、生产性集体土地也具有一定的生产力,可以生产出人类需要的某种植物产品和动物产品。3、竞争性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及位置的固定性,导致人们对集体土地的竞争行为。一方面要发展经济,进行城市建设,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就要占用土地资源,由于城市的土地资源紧张,城市在扩大的过程中就要占用集体土地;另一方面,要发展农业,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而集体土地面积在不断减少,耕地被占用。这对集体土地而言,导致了竞争的行为。4、增值性对集体土地的每一次投入,都表示其价值的提高。土地增值的直接原因来自于有效投入,间接原因是由于社会需求、供求关系以及人的心里、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刺激。集体农用地的增值性,由于土地的可更新性,在农用地利用过程中就既有经济投入(人、财、物等),也有自然投入(太阳能,化学能等)的影响,均对土地增值形成有效投入,还有政策因素的效用。5、资产性土地可以被人垄断,形成资产,土地不仅有资源的属性,而且具有资产的属性。6、流通性由于集团土地是集团经济组织的资产,像其他商品一样可在市场上流通,即土地流转,但在市场上流通的不是集体土地的实体本身,而是集体土地权利。 由于土地位置固定性、不可移动性,集体土地流转重要的不是土地本身的流转,而是占有和利用他的各种土地权利的流转。故集体土地流转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支撑,使集体土地流转各方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集体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是指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制,表现在土地所有权上就是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有权利用该土地开展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