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怎样判定是经济纠纷还是诈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应该怎样判定是经济纠纷还是诈骗 两者实质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通过虚假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来骗取他人财物,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经济纠纷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因人身和财产权益发生的权利冲突,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予以解决,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保护其合法权益。 而刑事诈骗犯罪是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危害社会行为,受害人一方难以通过单一的民事诉讼方式来实现其权益,必须请求国家公权力动用刑事手段来保护其财产权益。 在经济活动中,刑事诈骗与经济纠纷的实质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通过虚假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来骗取他人财物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诈骗行为超越了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和界限,本身具有必须运用刑罚手段予以制裁的必要性。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三、构成诈骗罪的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另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行为最突出的特点是,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产生认识上的错觉,以致“自愿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诈骗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无非是两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以欺骗的方法骗回他人久借不还的欠款的,不构成本罪。无论所骗财物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他人所有,或者转归集体非法占有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四、诈骗罪的证据都有哪些 诈骗罪的证据主要包括: (1)、能够证明诈骗犯罪事实的物证。 (2)、被诈骗钱款转账记录、账本等书证。 (3)、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 (4)、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所作的陈述。 (5)、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6)、勘验、检查笔录等。 应该怎样判定是经济纠纷还是诈骗,需要结合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要件来确定,诈骗罪属于侵害公民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而经济纠纷则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二者在根本上有所不同。看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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