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上诉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对方上诉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上诉后一般是不可以申请执行的。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上诉,一审判决在上诉至二审审结前的期间内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当然不能执行。没有可供执行的判决或裁定,因此是不可以申请执行的。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强制执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三、强制执行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4、采取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四、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对方上诉能申请强制执行吗,这个问题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法律文书判决之后,如果其中一方上诉,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说没有生效就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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