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继承人父母去世遗产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第一继承人父母去世遗产怎么分配 在父母死后父母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是按照遗嘱进行执行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会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遗产。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配偶去世遗产怎么去分割 1、配偶去世后,留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首先应该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在世配偶一方的财产分割出来,通常情况下是总财产的一半。 2、剩下的财产和被继承人的其他财产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配偶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继承死者的遗产。 3、遗产继承的顺序为: 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三、遗产继承人在国外怎么放弃继承 在国外的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申请所需材料: 1、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2、《在留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被继承人的死亡公证书或死亡证明(如医院、派出所开具的原件或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公证书、派出所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等); 5、被继承人拥有的财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车辆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等); 6、填写或自备《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7、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第一继承人父母去世遗产怎么分配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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