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追尾无伤人如何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一、醉驾追尾无伤人如何处理 醉驾追尾无人受伤,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还要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要从重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第一次醉驾无事故如何处理 醉驾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规定要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还要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如果是醉酒驾驶运营车辆的,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在驾驶营运车辆。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醉驾肇事逃逸无人伤亡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会被法院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因为醉驾逃逸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不能判处缓刑。同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醉驾追尾无伤人如何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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