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庭暴力 |
解答 |
一、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 一、遭遇家庭暴力时应采取下列办法申请人身保护令: 1、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2、如果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但是要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3、如果申请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家暴原因而受到威胁、恐吓等无法申请的,可以由亲属代为申请。 二、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二、遭遇家庭冷暴力时怎么取证离婚 具体而言,家暴离婚时需要如下证据: 1、报警记录。 这个报警行为可以是受害人自己做出的,也可以是听到或是见到家庭暴力的邻居做出的。 2、验伤报告。 家庭暴力一般要求造成轻微伤以上结果,因此家庭暴力的验伤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3、证人证言。 可以请知情又愿意作证的邻居,到法庭上作证,该证人证言会成为指认家庭暴力很好的证据。 4、认错书。 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遇到家庭暴力了怎么保护自己 遭遇家庭暴力的,被施暴的一方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被施暴人也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警方会对施暴者予以制止,并根据情况给予施暴者治安处罚。 如果有必要的被施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被施暴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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