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借了我五千块钱不还能立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阁下身为债权人,那么便与负有债务义务之人存在着直接而紧密的利益相关性,这使得阁下拥有了向人民法院主动提起诉讼的权利,以期获得债务人对其所欠债务的回报。
在正式启动这项法律程序之前,阁下首先须提供明确无误的被告人(即负有债务义务之人)、详细明晰的诉讼请求内容(例如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等),以及能够证明借款行为真实发生及其合理性的事实依据和理由。 只要阁下所提交的案件满足以上所有条件,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受理并展开审理工作。 因此,阁下完全具备立案申请的资格,并可据此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