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该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该怎么分配 《民法典》规定房屋增值部分,若是婚前全款购买,且属于自然增值,则只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余情况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的财产。离婚时房产分割,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二、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 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人民法院可以按以下方式判决: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结婚时男方出资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结婚时男方出资买房,离婚后房子的分配:如果该房是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其名下的,则该房应该属于男方一方的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在离婚时予以分割;如果是男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男女均等的原则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该怎么分配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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