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如下: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的。 二、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或者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 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合同的。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5、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6、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7、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8、合同中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9、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10、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合同无效; 11、企业以借贷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无效; 12、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哪些种类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包括: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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