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申请强制执行要交费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再申请强制执行要交费吗 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由被执行一方交费。当事人应缴纳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支付令的费用。 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的具体承担方式: 第一,在申请之前的时候,申请执行人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直接带着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个人身份材料,到法院立案窗口填写申请执行书,以及其他的一些相关手续,申请执行就行了。法院就会予以登记立案的。 第二,在执行过程中,有可能会产生一些费用,比如说评估费、鉴定费等等,执行费用有可能需要申请执行人垫付,但是最终这是要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这点类似于诉讼费用。不过,由于现在都是在某宝、某东等网上进行拍卖,相当于给申请人节省了垫付拍卖费的环节,这个费用是非常高的。 第三,在执行到位以后,相应的执行费用是由被执行人承担的。也就是说被执行人除了承担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外,还有额外的承担一笔执行的费用,这也是对被执行人的一个惩罚。 二、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怎么走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保证实现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内容的诉讼行为。 如果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上诉,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生效判决的话,可以向原审提交执行申请书,交纳一定的执行费用,法院执行局就会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 三、法院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强制执行执行? 1、法院找不到债务人可能会采取的执行方式包括冻结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等。 行法官会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2、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由被执行一方交费。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的诉讼行为。以上就是关于再申请强制执行要交费吗的相关介绍。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