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二、聚众斗殴处罚标准是什么 犯聚众斗殴罪的,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多次聚众斗殴等情节的,应当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聚众斗殴罪的立案标准 1、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 2、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将分散的人员安排起来使之成为某一特定的集团或群体。具体到本罪,只有运用言语等煽动和纠集多人去斗殴,并且负责组织的人数在3人以上,才能认定组织作用。 所谓“策划”,是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计划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具体到本罪,策划作用是对聚众斗殴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安排,制定具体的行动时间、地点、方案等。这种部署、计划安排即使最终没有完全被实行也不影响策划者的策划行为性质的成立。 所谓“指挥”,是指指使、命令、全面的调度。具体到本罪,指挥作用主要是指发号施令,命令、分配人员参加斗殴等。而且这种“指挥”也必须是全局性的,在斗殴过程中具体的参与人员临时性的分配打击对象或教唆他人采取某种打击方式等行为,一般不认定为“指挥”行为。 实际生活当中的聚众斗殴绝不围绕在三个人左右,一般都是十几人,多的情况下甚至会高达几十人上百人,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的。有些人看似在聚众斗殴的过程当中并没有动手,但实质上却是这场聚众斗殴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策划者,这也是要被判刑的。 以上就是对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的介绍,如果确认构成此罪的话,那么会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做出处罚。一般情节的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要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则就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