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什么?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1、破坏交通设施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交通运输安全; 4、客观要件即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航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如果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刑? 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判刑标准: 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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