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人可以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什么人可以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有监护能力的配偶担任其监护人。 如果配偶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应当由有监护能力的父母或子女担任监护人。 如果父母子女都没有监护能力的,应当由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 如果以上监护人都没有监护能力或者死亡的,可以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具体法律规定有哪些 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规定是: 1、可以由被监护人的父母通过遗嘱来指定监护人; 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等。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监护人怎么确定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什么人可以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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