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提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提出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过程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过程: 1.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法院进行调解; 6.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单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单方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只有男方。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 (二)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确有必要”的情形具体如下: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怀孕的; 2、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 3、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 4、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5、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提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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