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多少人可以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多少人可以立案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人以上的就可以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来处罚。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势有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非法集资区别 1、概念方面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2、从主观故意来看,非法集资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3、从客观行为来看,非法集资通常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集资的欠款非法占有,用于个人挥霍、个人私利使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 4、从造成的社会后果来看,非法集资往往造成集资款项挥霍殆尽,无法偿还,造成社会不稳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会有实际投资项目等,通常都是可以偿还的,只是违反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主观要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多少人可以立案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个人非法吸收达到30人,单位非法吸收达到150人,那么就可以依法的立案,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判定,轻者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是可以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来判决。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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