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过法院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通过法院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诉讼证据; 2、法院在收到起诉后的七日内立案; 3、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3、法院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的程序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程序如下; 一、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以下程序: (一)夫妻双方写好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登记机关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 二、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以下程序: (一)起诉。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需要写好起诉状后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立案。法院接到起诉后进行审查,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交费。法院决定立案的,原告接到通知后需要缴纳诉讼费。 (四)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五)法院安排调解,调解成功的不再开庭审理。 (六)庭审。如果调解失败或者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则安排开庭审理。 (七)判决。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通过法院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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