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具体怎么样才会判缓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具体怎么样才会判缓刑? 1、若可能受到的刑事处罚为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满足以下的条件,有执行缓刑的可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想要被判处缓刑不一定需要交钱,具体是否需要交钱,与犯罪分子是否被判处了财产刑有关。 被判处缓刑不一定需要交钱,具体是否需要交钱,与犯罪分子是否被判处了财产刑有关。财产刑是对犯罪者的财产利益予以剥夺的刑罚。财产刑有罚金和没收财产两种。罚金是强制罪犯在一定的时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属于一种财产刑,也是我国《刑法》附加刑中最重的一种。 二、缓刑期间需要坐牢吗? 1、缓刑期间不一定需要坐牢,判了缓刑是否还要坐牢,似下三种情况: (1)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违法的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会坐牢;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发现罪的,决定执行新的刑罚,会坐牢;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禁止令、且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会坐牢。 2、缓刑的考验及其后果: (1)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会坐牢: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撤销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公开予以宣告。 (2)存在缓刑撤销情彩,会坐牢: ①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缓刑与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包括适用前提不同、执法方法不同、考验期限不同、法律后果不同等。 1、适用前提不同 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 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现行法明确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涉案当事人是否满足相应的条件,由法院依法审查之后确定。阅读此文后,如果对具体怎么样才会判缓刑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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