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集资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客观方面实施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集资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只要集资诈骗行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警方就会立案处理。 所谓集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集资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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