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把劳动合同丢失能不能补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单位把劳动合同丢失能不能补 单位把劳动合同丢失,是能不能补的。劳动合同文本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的,所以单位能不能复制劳动者保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其印章;或者单位申请了合同备案的,能不能依法到备案机关去复制合同文本,并加盖备案机关的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治安拘留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治安拘留的,用人单位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才能不能解除合同。即使是刑事拘留,而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也是不能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用人单位能不能口头解除劳动合同 若双方无争议,口头解除,再办理离职手续,是没有问题的。 若这种解除发生争议,作为劳动者一方,就需要证明是单位解除,而不是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口头的东西很难证明,除非你有完整的录音。 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在实际操作中,对劳动者是一个陷阱。若劳动者同意了,办理离职手续,这合同也就解除了。若劳动者不同意,单位能不能采取其他措施。 所以,如被单位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最好要求单位提供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也不要在这个时候去犯错误,违规违纪,没有书面通知应当照常出勤,避免掉入陷阱。这样有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出具书面证明,但在实务中,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能不能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单位把劳动合同丢失能不能补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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