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办理时间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办理时间是什么? 1、取保候审办理时间是三天的时间。办理取保候审一般需要的时间是三天。 2、办理取保候审属于变更强制措施的行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审条件及取保候审方式是什么 1、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根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的方式根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1)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 (2)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3)保证人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为其担保的人。 (4)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5)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其必须履行的义务,并由其出具保证书。 三、取保候审注意什么 一是对具有下列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应作出禁止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 (2)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 (3)流窜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 (5)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 (7)一人犯有数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情况的。 二是办理取保候审,必须与刑诉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结合起来使用。具体可按下列许可性规定办理: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而有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嫌疑; (2)可能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对被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审判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查的; (6)已提出上诉的共同犯罪中的被告人,有的在一审宣判羁押已达到或超过判刑期的; (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取保候审办理时间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取保候审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通常情况之下是需要三天左右的时间。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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