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能不能收缴罚款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做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能不能收缴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仅能不能当场收缴小额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仅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的罚款时能不能当场进行收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二、行政强制措施后能不能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后是能不能进行行政处罚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财产实施暂时性限制的行为,在暂时性限制解除之后,是能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三、对于行政机关的罚款处罚不服如何处理 对于行政机关的罚款处罚不服的,当事人能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既能不能书面申请,也能不能口头申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不能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能不能书面申请,也能不能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能不能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做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能不能收缴罚款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不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能不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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