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请求权
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在公权力不法侵害私权利的情况下,民事主体可以依据私权所产生的请求权,主动要求公权力机关纠正不法行为,如果不能实现,将进一步提起诉讼。这样可以增加权利保护的途径,强化公民的权利保障意识。
问题 | 异议股权收购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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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股权收购请求权,是指股东在公司股权发生变更时,有权要求收购其持有的股份,以保障其股东权益。该权利的法律解释如下: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行使异议股权收购请求权: 1. 公司进行股份转让或者增发新股时,股东可以行使该权利; 2. 公司因股东追加出资而发生股权变更时,原股东可以行使该权利; 3.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原股东可以行使该权利。 股东行使异议股权收购请求权的程序如下: 1. 股东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行使异议股权收购请求权的事由、请求范围和请求价格等; 2. 公司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五日内,以及时公告的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和债权人,公告内容应包括行使异议股权收购请求权的事由、请求范围和请求价格等; 3. 全体股东和债权人应当在公告发布后的三十日内,决定是否行使异议股权收购请求权,如决定行使,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 4. 公司应当在收到全体股东和债权人行使异议股权收购请求权的书面通知后的三十日内,向股东支付请求价格并收回其持有的股份。 总之,异议股权收购请求权是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的一种制度,为股东提供了在公司股权变更时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异议股权收购请求权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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