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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归属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归属

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等。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怎么才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以后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婚外情离婚赔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4、其他相关因素。

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归属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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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1: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