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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承包权是不是能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
分类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解答

一、土地承包权是不是能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

土地承包权是不是能转让,承包方是不是能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抵押、入股和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是能自己经营,也是不是能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它必须随着需役地的使用权转移而一同转移。当需役地的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地役权也应当随之发生转让。

由于地役权的成立必须是有需役地与供役地同时存在,因此在法律属性上地役权与其他物权不同。

地役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但它仍然应当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共命运,必须与需役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一同移转,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让与,这就是地役权的从属性。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它必须随着需役地的使用权转移而一同转移。当需役地的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地役权也应当随之发生转让。

由于地役权的成立必须是有需役地与供役地同时存在,因此在法律属性上地役权与其他物权不同。

地役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但它仍然应当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共命运,必须与需役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一同移转,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让与,这就是地役权的从属性。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土地承包权是不是能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是不是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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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0: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