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提前工作可不可以终止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子女提前工作可不可以终止抚养费 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支付子女抚养费,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如果子女已满16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要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 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不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放弃了抚养权可不可以不给抚养费 首先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抚养孩子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对于子女必须履行抚养义务。不过夫妻离婚的时候可不可以放弃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即使放弃争取孩子抚养权了也仍然需要支付抚养费。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或母必须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子女抚养费可不可以增加 子女抚养费是可不可以增加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子女提前工作可不可以终止抚养费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不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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