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是什么基本特征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是什么基本特征有什么? 诉讼证据是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真实材料。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有: 刑事诉讼证据必须同时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证据的客观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证据的关联性,是证据同案件事实存在着某种联系。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运用证据的主体、证据来源、证据形式合法,并按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0条规定: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二、民事诉讼刑事自诉行政诉讼有什么不同 (一)、案件性质不同; (二)、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三)、起诉的先行条件不同; (四)、举证责任不同; (五)、是否使用调解不同; (六)、适用法律依据不同; (七)、审理对象及判决不同; (八)、判决的执行措施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三、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有什么 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是: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 2.侦查;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 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是什么基本特征有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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