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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分类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解答

一、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委托人必须具有合法的诉讼代理权和;

2、转让委托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或者不方便履行诉讼代理职责;

3、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事后认可;

4、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具备诉讼行为能力;

5、转让委托代理的权限不得超过委托人原授予的权限,新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严格执行代理职务;

6、原委托人与转委托诉讼代理人就转委托代理事项另行签订诉讼代理合同,由法院严格审查。法院审查通过的,也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二、诉讼代理人有哪些权利

(一)、权利: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对某一事实进行鉴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诉讼代理人调查取证的工作应当支持。

2、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有关材料,一般指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书等在法庭审理中涉及的材料。至于有关材料的具体范围以及查阅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二)义务:

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实施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亲自代理的义务,除非经被代理人同意或有不得已的事发生,不得将代理事物转托他人代理;报告事务,代理人应将处理诉讼事物的一切重要情况告知被代理人;保密义务。

三、诉讼代理的权限是什么

诉讼代理的权限有以下两种:

1、一般代理权限

代理人只能进行一般性诉讼权利的代理,如代理起诉、提供证据等。

2、特殊代理权限

与实体权利联系紧密的诉讼权利或特别权利,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如果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时,视为一般代理,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四、诉讼代理的种类有哪些

诉讼代理有以下三个种类:

1、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权的发生,不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意思决定,而是以亲权或监护权为基础,由法律规定。

2、指定代理

无行为能力人又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权时,法律规定由法院为其指定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制度。这种代理权的发生基于法院的指定。

3、委任代理

委任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代当事人为诉讼行为。在离婚案件中,确定离婚与否,必须当事人本人表达意志,不能授权由委任代理人决定。

五、哪些人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

在诉讼活动过程中,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有: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诉讼委托都需要提供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律师,应提供律所的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委托近亲属(即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应提供与当事人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委托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与当事人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劳动合同、人事合同。特别注意的是,每个诉讼主体最多只能委托两个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一般只有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本篇文章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条件的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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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3: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