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犯罪只有没有一个负刑事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共同犯罪只有没有一个负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不是只有没有一个人负刑事责任,所有没有参与犯罪的嫌疑人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不过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共同犯罪中,由于各共同犯罪人协同犯罪,形成了一个整体,所以所有没有参与共同犯罪的人都需要对该共同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什么叫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分类 1、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 一般共犯是指没有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是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特殊共犯亦称有没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集团性共犯,通称犯罪集团,是《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2、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 简单共犯亦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共犯人都是实行犯,不存在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问题。而复杂共犯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不仅存在直接着手实施共犯行为的实行犯,还有没有组织犯或教唆犯或帮助犯的分工。 3、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 前者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本可以由一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后者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该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主要是包括聚众性犯罪(如《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317条聚众劫狱罪等)、集团性犯罪(如《刑法》第294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317条组织越狱罪)。 《刑法》第26条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刑法》第290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刑法》第317条 聚众劫狱罪等,集团性犯罪。 三、共同犯罪人都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共同犯罪必须都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人要求必须是两个以上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 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共同犯罪只有没有一个负刑事责任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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