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止侵害可不可以适用于侵权纠纷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一、停止侵害可不可以适用于侵权纠纷 停止侵害是侵权责任方式的一种,可不可以适用于侵权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权纠纷中,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方式的种类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不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不可以合并适用。 二、生命权纠纷是不是侵权纠纷 生命权纠纷属于侵权纠纷。 侵权纠纷包括侵犯财产权纠纷和人身权纠纷,人身权纠纷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三、不当得利纠纷是侵权纠纷 不当得利纠纷不属于侵权纠纷。 侵权纠纷是指侵犯民事主体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是指因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产生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不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停止侵害可不可以适用于侵权纠纷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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