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案件有哪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自诉 |
解答 |
一、自诉案件有哪几种 自诉案件大致包含如下三种类别: 首先是告知者依法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须由被害者亲自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方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审理关注。 具体涵盖诸如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以及侵占等一系列案型; 其次是受害人拥有充足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在此类事件中,受害者务必出示足够的证据以证明被告之行为确属犯罪事实,且案件的曲折进程较为轻微,可能导致被告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处罚; 最后则是受害人持有明确证据表明被告侵犯自身人身财产权益,然而却遭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棘手案例。 这些案件在原有法律框架下本应归于公诉范畴,然而由于种种考量,上述系统选择放弃对被告施加刑事责任,此时受害人有权自行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170条 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二、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自诉案件有哪几种”,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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