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无效婚姻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一、如何界定无效婚姻 界定无效婚姻的方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本条是关于婚姻无效情形的规定。 第一种无效情形是重婚。 我国基本婚姻制度系一夫一妻制,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制,属于无效婚姻。 第二种无效情形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这既是为了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后代的健康考虑,也是为了符合基本的伦理道德和维护亲属秩序。 第三种无效情形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除本条规定之外的其他有瑕疵的婚姻关系,不属于无效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二、婚前财产要如何界定 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就是婚前财产。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在婚前就已经取得,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该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具体来说婚前财产可以分为下列四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财产如何定义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具体来说下列四类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一般来说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且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双方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归属问题有特殊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如何界定无效婚姻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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