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设立中发起人的责任如下: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义务;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自己的过失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发起人虚假出资,如未支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5)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其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条件有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关于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其人数的最低限额是二人,最高限额是二百人。对于发起人的资格条件是: 1、可为自然人,也可为法人;可为中国人,也可为外国人。 2、自然人发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而不能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3、为办理设立公司手续需要,也为方便国家监管,法律规定,发起人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就中国公民而言,是指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为居住地或者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就外国公民而言,是指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就法人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三、股份公司发起人人数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 关于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其人数的最低限额是二人,最高限额是二百人。 对于发起人的资格条件是: 1、可为自然人,也可为法人;可为中国人,也可为外国人。 2、自然人发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而不能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3、为办理设立公司手续需要,也为方便国家监管,法律,发起人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就中国公民而言,是指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为居住地或者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 ;就外国公民而言,是指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就法人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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