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百块钱获利构成帮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
解答 |
一、一百块钱获利构成帮信吗 根据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的,即涉案人员帮助违法当事人进行支付结算金额累计已达20万元及以上; 2.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即具有此类行为特征并向违法当事人提供资金总计达到5万元及以上; 3.违法收益超过一万元的,即涉及行为人通过各种手段参与违法活动,自身从其中获取的不当利益超过了1万元的标准; 4.参照相关法律规范,以下四点同样属于需要予以立案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罚的情形: (1)涉案人员为三名或以上的网络信息罪犯提供了协助的; (2)涉事者曾在二年之内因非法使用网络信息资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的危害而受到过行政处罚,此后再有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之举的; (3)被协助者的网络信息犯罪行为已经给社会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 (4)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予以立案追究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二、一百块钱洗衣服洗了在银行里能调换吗 洗衣服时,把一百块钱洗了的,在银行里一般能调换。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四条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一)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百块钱获利构成帮信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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