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许可 |
解答 |
一、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 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都是行政管理活动中常见的行政行为,它们在定义、性质、法律效果和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行政许可是对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进行审批,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给予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一种行政行为。它是一种事前控制的强制性管理行为,主要涉及特定活动、特定主体和特定条件,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的法律效果。 相比之下,行政确认是对既存的事实或法律关系进行认定和证明,是一种事前控制的管理行为。它主要涉及对某一事实、法律关系或法律状态的确认,并直接产生法律效果。行政确认通常是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由行政主体依法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给予确认。这种确认可以是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认,也可以是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的确认。 其次,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法律效果也有所不同。行政许可是一种允许或禁止的强制性管理行为,它直接决定相对人是否可以从事某种特定活动,并产生直接的法律效果。而行政确认则是对某一事实、法律关系或法律状态进行认定和证明,其法律效果取决于被确认的事实、法律关系或法律状态本身是否合法有效。 此外,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程序也有所不同。行政许可通常需要进行事先审查,并需要相对人提出申请。审查过程中可能需要听证、征求意见等程序。而行政确认则通常是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进行审核,程序相对简单。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二、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不同的适用法律;不同的受理依据;裁决机关不同;裁决性质不同。仲裁是指仲裁委员会依照仲裁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争议,行政裁决由国家行政机关按照职权和有关行政法规处理。仲裁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庭进行,行政裁决由国家行政部门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的区别 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的区别: 1、性质上不完全相同。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而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不具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 2、调整对象不同。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而行政裁决的调整对象是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 3、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4、行为依据及权力范围不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六个月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行政裁决,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的规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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