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协议书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如下几种离婚协议无效: 1、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资格的人; 2、离婚协议书是签订的当事人基于虚假的意思表示作出的;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离婚协议书放弃抚养费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放弃抚养费是有效的,在该协议签署之后,即会发生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在抚养权、抚养费确定之后,没有出现法定事由,是不得随意变更的,即使需要变更,也是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的。 不过,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另一方应该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法院判离婚的情形有什么 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有: 1、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4、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离婚协议书无效的情况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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