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安置房交付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回迁安置房交付条件 回迁安置房交付的必备条件详尽表明如下: 首先,要求各个方面符合严格的设计规范; 其次,每套住房的面积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45平方米这个底线; 再者,这些房屋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安全和技术标准,字面意思即要求必须具有由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验收合格证,相关证件应完整且齐备无缺,以及从建设伊始直至竣工之日均须达到安全标准之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回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安置房如果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可以进行买卖。 根据相关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回迁安置房交付条件”,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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