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健在第二监护人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父母健在第二监护人是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首先由父母行使。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双方都健在,那么他们共同行使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 如果父母双方都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如因疾病、失踪、被判刑等原因,民法典规定了监护权的顺序:先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行使,再由未成年人的兄姐行使。 但是,如果父母双方都健在并且能够履行监护职责,那么通常不会设立第二监护人。只有在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下,才会考虑由其他人或者组织来行使监护权。 需要注意的是,监护权的行使必须以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为原则。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滥用监护权,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那么他们可能会被剥夺监护权,由其他人或者组织来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孩子法定第一监护人是谁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孩子监护人一定是父母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父母在世的话,那么孩子的监护人一定是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父母健在第二监护人是谁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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