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理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理赔 首先,关于收费停车场中出现车辆丢失或者剐蹭而不予赔偿的问题,根据各大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规定,只要车辆在已付费的停车场地或营业性质的修理工厂遭受盗窃,那么保险公司将完全免除对该事件的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车辆未经年度审核而出险的情况,同样会导致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保险合同条款拒绝提供任何类型的理赔服务。 再者,如果驾驶人员尚未完成年度审核,保险公司也有权利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视其为未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驾驶员,从而拒绝他们在出险时提出的任何索赔请求。 此外,当本车撞击到自家成员时,保险公司同样不会承担赔偿责任。这包括两个条件: 第一,保险车辆必须持有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行驶证或号牌; 第二,在规定期限内,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严格检验并确认合格。 最后,如果被保险人未能及时报告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有权依据保险合同条款拒绝提供任何形式的理赔服务。 《机动车辆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代位求偿 在某些特定情境下,例如当被保险人所面临之合法权益系因第三方过失行为而受损,同时对方存在拒绝或无力支付相应赔偿款的情形时;或者当肇事方蓄意延迟支付赔偿金额之时;亦或是在对方无视责任判定结果并拒绝签署相关文件之际;甚至于当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逃逸,但已成功记录下其车牌号码等关键信息时,均可依法向官方提出“代位追偿”申请。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停车付费的场所发生车辆遗失或碰撞损坏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给予赔偿。此外,如果车辆未能按照规定进行年度审查或者驾车者没有经过相应的年审环节,那么同样面临着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风险。在家中人员之间因意外而造成的碰撞事件,也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为了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必须确保拥有有效的行驶证或车牌号码,并且按照规定期限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严格检验。若未能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情况,也会导致无法获得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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