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年前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几年前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若干年前,针对开设赌场行为所定立的量刑准则,其主要参照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相关规定。依照该条款规定,对于此类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而在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在实际量刑过程中,司法机关将会充分考虑到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几年前开设赌场,现在能追究责任吗 倘若行为人之前曾参与开设赌场活动,则在追溯期限之内,将依法进行处理。 然而,若所涉及的罪行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便无需再对犯罪者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已经进行了追究的情况,应撤销相关案件,或决定不予起诉,抑或是宣布其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罪行,其法定量刑幅度涵盖了以下三种情况:一方面,认定普通情节的,将会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也会被处以罚金;另一方面,倘若情节特别严重,那么便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与此同时仍将处以适当数额的罚金。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对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全面综合的考虑,以此作为作出审判决定的基础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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