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欠钱妻子是否要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丈夫欠钱妻子是否要还 要看债务的归属问题。如果是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妻子也要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个人债务,妻子不用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丈夫欠钱不还,妻子是否有义务还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在外欠债,如果未用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并且妻子不知情,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没有偿还义务。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4、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欠钱不还亲属是否需要还 债务人欠钱不还,与其亲属无关,亲属没有偿还债务的责任。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 债务人欠债不还,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 申请支付令也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对于丈夫欠钱妻子是否要还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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